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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沙二期项目顺利完成用海预审转入建设准备阶段
近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式向新沙二期出具了《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11#、12#泊位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粤海渔函[2017]109号),标志新沙二期用海预审工作顺利完成,正式进入申请买海环节,工作由前期审批转入建设准备阶段。
1月22日上午,新沙二期用海预审现场会在新沙码头10号泊位举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文斌、省厅何少青副厅长、屈家树副厅长、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以及东莞市海洋局局长陈俊莅临现场,集团公司总经理蔡锦龙、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邓国生、投资管理部部长陈宏玉以及新沙公司副总经理方梦庚等出席现场会。在现场,文斌厅长实地察看了新沙二期项目申报使用的海域情况。蔡锦龙总经理向与会人员详细的介绍了新沙港区发展状况以及新沙二期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强调新沙二期项目对推动区域物流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希望能得到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东莞市政府的支持。这是文斌厅长第三次来到新沙实地察看新沙二期项目的海域申报情况,此次还带来了省海洋厅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领导再次察看现场,就是要统一新沙二期用海预审的各方意见,加快审批进度。
文斌厅长强调,新沙二期11号-12号泊位工程投资达到17.18亿,该项投资将拉动后方几十个亿的投资,对东莞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东莞市喻丽君副市长也指出,该项目已纳入东莞市2017年重大建设项目,东莞市各部门将会为该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用海预审的通过,预示着新沙二期项目翻开了新的篇章,也标志着此项目前期工作完美收官,至此,新沙二期项目将进入设计、报建、施工的新阶段。
作者:曾楷 摄影:伍文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