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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即日起,广州港新沙公司全港使用“绿色港口”小程序,船舶必须在靠港前完成申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国家、省、市关于蓝天保卫战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广州港绿色港口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要求,推动广州港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与岸电使用工作在线申报管理。
自即日起,所有靠泊广州港新沙公司的船舶必须在靠港前通过“绿色港口”小程序申报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和岸电使用情况,具体操作步骤请见附件。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5:操作指引-绿色港口小程序-船舶申报.pdf |